行程天数:6天
成团地点:济南
目的地:海南
往返交通:飞机
交通:贵宾空调旅游车(预留3-5个空座;此承诺不适用于5人以下团队;如升级使用奔驰车,则保证一人一正座)
景点:行程内景区均含首道门票(必须乘坐观光车/索道才能进入到景区的,行程中已经标注“含景点观光车/索道”);行程中七彩沙滩包含的海上娱乐项目, 60岁以上老人、7岁以下儿童、行动不便人士(如:孕妇)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宜参加户外运动的人士不予接待,请慎重选择。部份景区内设的购物商场,属于景区自行商业行为,不属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商店,旅行社不承担相关责任,游客可自主选择。
酒店安排:行程中指定酒店双标,不提供自然单间,出现单男单女,单房差不含,如不补房差,则尽量安排三人间或加床;槟榔谷田园客栈不能加床;;
用餐:含6正4早,早餐酒店含;正餐均价30元/人, 其中4餐为特色餐:南山素斋、疍家火锅、槟榔谷长桌宴、火焰鹅特色餐;10人1桌,人数增减时,菜量相应增减,但维持餐标不变。
保险:含海南旅行社责任险;
导游:“逍遥海南”导游是海南省政府、旅委重大会议或赛事接待指定导游;
逍遥大礼包(赠送项目,如因客人放弃,费用不退)
矿泉水2瓶/天/人、逍遥海南特制行李牌、逍遥海南特制地图、大型原生态实景歌舞《槟榔•古韵》、海景下午茶;(以上赠送项目,如遇客人放弃,费用不退!)
合作社:海口民间旅行社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号:L-HAN00102,24小时服务热线:400-870-1234,官方网址:http://www.517u.com
费用不包含
行前解约说明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 2 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20%;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2 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60%;
行程开始前 1 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8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90%。
一、此行程不含旅游意外险、航空保险、出发地至机场往返交通费、行程外一切自费项目、个人消费等。
二、如果出现单男、单女的情况下,单房差由客人自理。游客在报名时,请主动说明参团人员情况。
三、游客须提供参团人员准确无误的名字及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不得过期);如因提供了错误的名字和证件号码信息,造成的损失由提供者自行承担。(特别提示:机票一旦出票,名单信息无法更改,只能退票,退票多为全损)
四、如已出机票,机票损失按照航空公司相关规定收取,一般团队票出票后取消,多为全损;如在出团前1-2天取消计划,收取车损400元/人,提前一天取消收取相应房损,参团请慎重,取消有损失!
五、2-13周岁儿童报价只含机票、正餐(半餐)、车位费,不含门票、床位以及早餐(无床位无早)。
六、如因为游客原因、政府原因及人力不可抗因素(天气、自然灾害、堵车等)导致的行程延误、变更,由此产生的滞留所增加的费用及损失由客人自己承担,我社仅有协助解决、使客人损失减少到最低的义务。
七、我社接待质量以该团大部分游客签署的意见反馈单为依据,如您在游程中未提出异议,我社将视为满意。返程后再提异议,请理解我社不予处理,故请在旅程中尊重您的权利,将自己的意见及时如实反馈在意见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