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天数:5天
成团地点:济南
目的地:三亚
往返交通:飞机
1、住宿:三亚4晚指定住宿酒店--阳光大酒店180°海景房(备选:克拉码头豪华海景房)
2、用餐:4早4正,酒店含自助早餐,不用不退;正餐30元/人。特别安排3大特色餐:海鲜自助BBQ、海鲜火锅、南山素斋自助餐。根据当天景点游览顺序和游览时间,如不能安排自助餐,将安排等价餐标的围桌餐。注:团队不足8人可退餐标30元/人/餐;
3、交通:海南地接指定委派GPS安全监控系统旅游车配置空调旅游车(实行滚动发班,确保每人一个正座)
4、景区:行程中注明含的景点*道门票(不含景区内设自费项目,另有约定除外),赠送景点或项目因时间或天气原因不能前往或自动放弃,按“不退费用”和“不更换景点”处理!
5、导游:持有导游资格证书的专业导游全程优质服务;8人以下导游兼司机。
6、儿童:2岁以上1.2米以下儿童只含半价正餐+车位,不含早餐。
指定酒店儿童早餐价格参考:
阳光大酒店:1.2米以下儿童早餐免费,1.2米-1.4米68元/位,1.4米以上128元/位;
辰光克拉码头:1.2米以下免费,1.2-1.4米98元/位,1.4米以上128元/位。
7、安全:海南旅行社责任险(*高保额10万元/人)。强烈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
费用不包含
1.单间差。单间差是指旅游者要求独宿一间客房,或因无其他旅游者与之拼住所产生的费用。酒店可能为此类旅游者提供单床或双床房间。
2.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4.依据当地风俗向服务人员支付的小费等(由您酌情自行支付)。
5.不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其它旅游保险。(温馨提示:中国国旅推荐您至少购买一项旅游保险,购买保险可以为您的旅途提供额外风险保障。)
6.上述费用包含中未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
行前解约说明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 2 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20%;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2 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60%;
行程开始前 1 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8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90%。
一、此行程不含旅游意外险、航空保险、出发地至机场往返交通费、行程外一切自费项目、个人消费等。
二、如果出现单男、单女的情况下,单房差由客人自理。游客在报名时,请主动说明参团人员情况。
三、游客须提供参团人员准确无误的名字及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不得过期);如因提供了错误的名字和证件号码信息,造成的损失由提供者自行承担。(特别提示:机票一旦出票,名单信息无法更改,只能退票,退票多为全损)
四、如已出机票,机票损失按照航空公司相关规定收取,一般团队票出票后取消,多为全损;如在出团前1-2天取消计划,收取车损400元/人,提前一天取消收取相应房损,参团请慎重,取消有损失!
五、2-13周岁儿童报价只含机票、正餐(半餐)、车位费,不含门票、床位以及早餐(无床位无早)。
六、如因为游客原因、政府原因及人力不可抗因素(天气、自然灾害、堵车等)导致的行程延误、变更,由此产生的滞留所增加的费用及损失由客人自己承担,我社仅有协助解决、使客人损失减少到最低的义务。
七、我社接待质量以该团大部分游客签署的意见反馈单为依据,如您在游程中未提出异议,我社将视为满意。返程后再提异议,请理解我社不予处理,故请在旅程中尊重您的权利,将自己的意见及时如实反馈在意见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