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天数:5天
成团地点:济南
目的地:桂林
往返交通:飞机
●交通 往返团队机票(经济舱)+机建燃油,空调旅游车,保证1-3个空位;
●住宿 参考酒店名录:
桂林:锦徽大酒店、三棵树大酒店、开元大酒店、柏恒希越国际酒店、象山商务大酒店、 润东大酒店或同级
阳朔:画中游大酒店、公园度假大酒店、河谷(河岸)大酒店、天伦大酒店、君临大酒店、唐人街酒店或同级
温馨提示:全程入住指定酒店,绝不超范围使用(团队行程另议),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由客人自理;由于不同的游客对酒店标准的认知存在偏差,如果客人对参考酒店不满意,处理方法如下:
1、按实际收取客人房价退给客人,由客人自行订房;
2、在酒店有房的情况下,自补当时差价升级客人入住满意的更高标准酒店。
●用餐 含3正4早,酒店含简易早餐,正餐20元/人/餐,满10人上8菜一汤,不足10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特别安排一餐市民餐谢大姐啤酒鱼;
●景点 均只含首道景点门票,不含景点第二门票及其他消费;
●导游 桂林民间专职导游提供贴心服务;
费用不包含
、团费不含:1、不含景点第二门票及其它付费娱乐活动;
2、团费不含儿童游客床位、超高门票及超高餐等费用
行前解约说明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 2 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20%;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2 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60%;
行程开始前 1 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8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90%。
一、此行程不含旅游意外险、航空保险、出发地至机场往返交通费、行程外一切自费项目、个人消费等。
二、如果出现单男、单女的情况下,单房差由客人自理。游客在报名时,请主动说明参团人员情况。
三、游客须提供参团人员准确无误的名字及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不得过期);如因提供了错误的名字和证件号码信息,造成的损失由提供者自行承担。(特别提示:机票一旦出票,名单信息无法更改,只能退票,退票多为全损)
四、如已出机票,机票损失按照航空公司相关规定收取,一般团队票出票后取消,多为全损;如在出团前1-2天取消计划,收取车损400元/人,提前一天取消收取相应房损,参团请慎重,取消有损失!
五、2-13周岁儿童报价只含机票、正餐(半餐)、车位费,不含门票、床位以及早餐(无床位无早)。
六、如因为游客原因、政府原因及人力不可抗因素(天气、自然灾害、堵车等)导致的行程延误、变更,由此产生的滞留所增加的费用及损失由客人自己承担,我社仅有协助解决、使客人损失减少到最低的义务。
七、我社接待质量以该团大部分游客签署的意见反馈单为依据,如您在游程中未提出异议,我社将视为满意。返程后再提异议,请理解我社不予处理,故请在旅程中尊重您的权利,将自己的意见及时如实反馈在意见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