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天数:6天
成团地点:济南
目的地:四川
往返交通:飞机
费用包含
机票:往返2程机票(含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预定请提供正确的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特价机票不提供退票,改期,更名服务,退团票价全损;航班时间以出团通知为准,仅保证行程安排,不保证自由活动时间。出发当日请务必携带好有效身份证件(满16周岁以上为身份证原件和有照片的护照原件,未满16周岁为
护口本原件),建议提前2小时抵达机场;自身原因导致误机的,旅游者自行承担;机上无陪同服务。
住宿:全程当地酒店5晚住宿,每人1床位。2人以下单床位的,必须补房差。因计划用房,川西少数民族地区,当地住宿条件相对有限,不能与其他城市同级并论。
用餐:5早餐7正餐,正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不足10人递减,酒水自理,早晚餐为酒店房费所含套餐,如游客不用餐,餐费无退费,酒店赠送用餐,以酒店提供为准,不属于旅,游行程质量范围。
交通:行程内用车为旅游巴士,根据同团人数安排车型,保证一人一座,不提供座次要求;行程内所有自由活动期间及行程外均不含用车。请予以理解。
景区:含景点首道大门门票。
导游:行程内含优秀持证国语导游讲解服务。
费用不包含
1、不含旅游意外保险、景区小交通、自行付费项目、个人消费、航空保险;
2、不含因单人产生的单间差,住宿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如出现单男单女,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儿童不含床位,不含门票,产生一切费用自理!
4、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行前解约说明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 2 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20%;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2 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60%;
行程开始前 1 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8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90%。
一、此行程不含旅游意外险、航空保险、出发地至机场往返交通费、行程外一切自费项目、个人消费等。
二、如果出现单男、单女的情况下,单房差由客人自理。游客在报名时,请主动说明参团人员情况。
三、游客须提供参团人员准确无误的名字及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不得过期);如因提供了错误的名字和证件号码信息,造成的损失由提供者自行承担。(特别提示:机票一旦出票,名单信息无法更改,只能退票,退票多为全损)
四、如已出机票,机票损失按照航空公司相关规定收取,一般团队票出票后取消,多为全损;如在出团前1-2天取消计划,收取车损400元/人,提前一天取消收取相应房损,参团请慎重,取消有损失!
五、2-13周岁儿童报价只含机票、正餐(半餐)、车位费,不含门票、床位以及早餐(无床位无早)。
六、如因为游客原因、政府原因及人力不可抗因素(天气、自然灾害、堵车等)导致的行程延误、变更,由此产生的滞留所增加的费用及损失由客人自己承担,我社仅有协助解决、使客人损失减少到最低的义务。
七、我社接待质量以该团大部分游客签署的意见反馈单为依据,如您在游程中未提出异议,我社将视为满意。返程后再提异议,请理解我社不予处理,故请在旅程中尊重您的权利,将自己的意见及时如实反馈在意见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