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天数:7天
成团地点:青岛
目的地:迪拜
往返交通:飞机
1)青岛-迪拜往返机票及税金;
2)全程 5 晚国际四星酒店;
※所列酒店星级标准为当地酒店评定标准;
当地酒店会由于节假日或举行会展而有所变动,故*终酒店以及酒店价格以预交酒店定金的时间为准,我
社保留因时间变化而导致酒店及酒店价格变更的权利;
3)行程所列餐食 5 个酒店自助早餐,4 个正餐,中式桌餐(8 菜一汤,*多 10 人一桌,如人数减少则根据
实际人数适当调整);
当地特色餐以当地特色为主!
★用餐时间在飞机或船上,以机船餐为准,不再另补
★行程安排之用餐,若因自身原因放弃,则餐费不退
★各市酒店的早餐可能会略有不同,酒店提供的早餐通常会有面包、水果、肉品、咖啡、茶、果汁,蔬菜,
鸡蛋等;
4)空调旅游车,巴士配专职司机负责旅游项目用车及机场接送机;
5)行程所列景点*门票(境外景点门票需提前购买,如因自身原因放弃参观,景点门票费用不退,敬请
谅解); 6)具有丰富当地导游经验及英语语言知识的专职中文导游;
7)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费用不包含
1)护照费用;签证相关的例如未成年人公证,认证等相关费用;
2)不含小费全程 800 人民币/人 3)凡单人或单数(例如三人)不同意安排拼房者,须缴纳单人房差;因客人自身原因早入住或延迟退房、
原协议报价人数与实际接待人数不符以及原协议列明分房名单无夫妻房而接待时出现夫妻房而产生调整房
间费用均由客人自行承担;(阿联酋酒店规定:入住 14:00 点;退房 12:00 点);
4)原行程规定以外,客人自愿参加的其他特色旅游项目的费用;
5)酒店内免费服务外的私人消费;机场行李搬运或超重费用;规定行程外宴请、景点以及个人消费等一切
费用;
6)因团员本身疏忽违章、滞留或违法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及当地赔偿费用;
7)因不可抗拒力原因(如政变、战争、天气原因等)导致团队无法正常使用的交通工具或交通工具发生故
障或时间延误,致使原计划行程更改或取消而引起的任何经济损失和责任;
8)特别要求之单间差:人民币 1800/人/全程
9)出境旅游必须团进团出,境外不允许脱团,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脱团。脱团费为 1000 元/人/天。
10)22 周岁以下 69 周岁以上属于特殊人群
12-22 岁以上必须占床,+1500/人,12 以下不占床+800,占床+1500/人,69 岁以上+1500/人
行前解约说明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一、此行程不含旅游意外险、航空保险、出发地至机场往返交通费、行程外一切自费项目、个人消费等。
二、如果出现单男、单女的情况下,单房差由客人自理。游客在报名时,请主动说明参团人员情况。
三、游客须提供参团人员准确无误的名字及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不得过期);如因提供了错误的名字和证件号码信息,造成的损失由提供者自行承担。(特别提示:机票一旦出票,名单信息无法更改,只能退票,退票多为全损)
四、如已出机票,机票损失按照航空公司相关规定收取,一般团队票出票后取消,多为全损;如在出团前1-2天取消计划,收取车损400元/人,提前一天取消收取相应房损,参团请慎重,取消有损失!
五、2-13周岁儿童报价只含机票、正餐(半餐)、车位费,不含门票、床位以及早餐(无床位无早)。
六、如因为游客原因、政府原因及人力不可抗因素(天气、自然灾害、堵车等)导致的行程延误、变更,由此产生的滞留所增加的费用及损失由客人自己承担,我社仅有协助解决、使客人损失减少到最低的义务。
七、我社接待质量以该团大部分游客签署的意见反馈单为依据,如您在游程中未提出异议,我社将视为满意。返程后再提异议,请理解我社不予处理,故请在旅程中尊重您的权利,将自己的意见及时如实反馈在意见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