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天数:7天
成团地点:济南
目的地:沙巴
往返交通:飞机
费用包含
1. 沙巴往返国际机票(团队经济舱)
2. 行程中标示酒店住宿(1/2双人标准间/早餐)
3. 境外旅游巴士及外籍司机;(根据团队人数,通常为12-45座)
4. 行程中所列中式午晚餐或自助餐(中式午/晚餐八菜一汤)(特色餐除外)
5. 行程中所列景点门票
6. 当地中文导游服务
7. 团队9人以上,我社赠送领队服务(9人以下无领队服务)
费用不包含
1、护照费用;
2、个人境外消费
3、酒店内电话、传真、洗熨、收费电视、饮料等奋勇;酒店行李搬运等费用不含
4、服务项目未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
5、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6、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一切损失
7、马来西亚签证及酒店税共400元/人(仅限办理电子签,如需办理贴纸签证另加50元/人)
行前解约说明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一、此行程不含旅游意外险、航空保险、出发地至机场往返交通费、行程外一切自费项目、个人消费等。
二、如果出现单男、单女的情况下,单房差由客人自理。游客在报名时,请主动说明参团人员情况。
三、游客须提供参团人员准确无误的名字及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不得过期);如因提供了错误的名字和证件号码信息,造成的损失由提供者自行承担。(特别提示:机票一旦出票,名单信息无法更改,只能退票,退票多为全损)
四、如已出机票,机票损失按照航空公司相关规定收取,一般团队票出票后取消,多为全损;如在出团前1-2天取消计划,收取车损400元/人,提前一天取消收取相应房损,参团请慎重,取消有损失!
五、2-13周岁儿童报价只含机票、正餐(半餐)、车位费,不含门票、床位以及早餐(无床位无早)。
六、如因为游客原因、政府原因及人力不可抗因素(天气、自然灾害、堵车等)导致的行程延误、变更,由此产生的滞留所增加的费用及损失由客人自己承担,我社仅有协助解决、使客人损失减少到最低的义务。
七、我社接待质量以该团大部分游客签署的意见反馈单为依据,如您在游程中未提出异议,我社将视为满意。返程后再提异议,请理解我社不予处理,故请在旅程中尊重您的权利,将自己的意见及时如实反馈在意见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