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天数:8天
成团地点:济南
目的地:新疆
往返交通:飞机
1、导服:当地中文导游讲解服务。
2、用餐:7早8正餐;酒店含早、不用不退;正餐25元/人/正,8菜1汤10人1桌(人数不足会相应调整);其中路途当中会有部分餐为便餐。
3、住宿:乌鲁木齐和吐鲁番入住四星酒店双人标准间(未挂牌),1晚特色温泉酒店,乌鲁木齐升级一晚五星酒店(未挂牌),不提供自然单间,不含自然单房差,如出现单男单女,我社尽量协调三人间或由旅客补齐单房差。
参考酒店:
乌鲁木齐:燃琳大酒店、边疆宾馆、恒安天悦酒店、鼎福大酒店等同级酒店(未挂牌);
乌鲁木齐:尊茂鸿福、银星大酒店、美丽华大酒店或同级(未挂牌);
古海温泉:古海温泉酒店(未挂牌)。
吐鲁番:华景酒店、麦西来甫酒店、锦绣金华酒店、坎儿井酒店(未挂牌)
4、用车:空调旅游车,车型根据团队游客人数调整,保证每人1正座车位。(自由活动时间不含车)
5、门票:所列景点*大门票。
6、交通:济南/乌鲁木齐/济南往返团队折扣机票。
7、儿童:含车位、导服、半餐、儿童机票。
8、购物:全程参观2个购物店。(不含景区内及公路服务区内自设商店)
9、备注:行程中标注的时间可能因堵车、排队、路况、天气等特殊情况有所调整;行程中的所包含的景点属于打包销售,如您不接受或因天气原因不能安排的景点,恕不退还费用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塌方、台风或航班延误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备注:此行程不享受任何证件退费,所有未产生的费用都不退!
费用不包含
1、以上报价不含航空保险、旅游意外险、旅行意外伤害险、济南机场接送费用、旅客自行产生费用(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
2、以上行程可能互换,但景点不少,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游览变化和景点减少或增加,本社仅负责协助并退还门票差额或旅客补足差额,不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和责任。
3、请仔细核对旅客名单团队机票一旦出票不得改签、变更、退票,否则损失自付;出现单男单女尽量以三人间替或由客人现补房差;儿童门票超高自理;计划内团队餐不用不退餐费。
4、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5、旅客在旅游地如无异议,返回后提出异议的,我处将以团队质量跟踪表为准处理旅客意见!
6、根据《旅游法》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的前提下导游可安排购物店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温馨提示:进与导游协商的购物店购物时请保存好发票,以备退换货时用)。
行前解约说明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 2 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20%;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2 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60%;
行程开始前 1 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8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90%。
一、此行程不含旅游意外险、航空保险、出发地至机场往返交通费、行程外一切自费项目、个人消费等。
二、如果出现单男、单女的情况下,单房差由客人自理。游客在报名时,请主动说明参团人员情况。
三、游客须提供参团人员准确无误的名字及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不得过期);如因提供了错误的名字和证件号码信息,造成的损失由提供者自行承担。(特别提示:机票一旦出票,名单信息无法更改,只能退票,退票多为全损)
四、如已出机票,机票损失按照航空公司相关规定收取,一般团队票出票后取消,多为全损;如在出团前1-2天取消计划,收取车损400元/人,提前一天取消收取相应房损,参团请慎重,取消有损失!
五、2-13周岁儿童报价只含机票、正餐(半餐)、车位费,不含门票、床位以及早餐(无床位无早)。
六、如因为游客原因、政府原因及人力不可抗因素(天气、自然灾害、堵车等)导致的行程延误、变更,由此产生的滞留所增加的费用及损失由客人自己承担,我社仅有协助解决、使客人损失减少到最低的义务。
七、我社接待质量以该团大部分游客签署的意见反馈单为依据,如您在游程中未提出异议,我社将视为满意。返程后再提异议,请理解我社不予处理,故请在旅程中尊重您的权利,将自己的意见及时如实反馈在意见单上。